網友,您好! 您在縣委書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收悉,現(xiàn)將情況回復如下: 身份證丟失可以異地受理,受理對象、范圍及所需材料為:1、受理對象。在我縣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、就學、居住的縣外市內、省內、省外人員。2、受理范圍。居民身份證到期換領、損壞換領、丟失補領業(yè)務。3、所需材料。①在縣內辦理了居住證的,持居住證辦理;②在四川省警務綜合平臺(一標三實模塊)登記為實有人口的,持本人《居民戶口簿》或居民身份證辦理;③在縣內沒有辦理居住證,也沒有做實有人口登記的,辦理時除持本人《居民戶口簿》或居民身份證外,還需提供以下材料:在我縣就業(yè)的,需提供聘用合同、工作證等相關材料;在我縣就學的,需提供學生證、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;在我縣居住的,需提供租房合同、房產證明等相關材料。 符合以上條件即可異地受理。若不符合可在高鐵、火車站、機場、碼頭辦理臨時身份證。 聯(lián)系單位:井研縣公安局 聯(lián)系人:黃婉佳 聯(lián)系電話:0833—3721147 感謝您的留言。 井研縣公安局 2019年5月10日 |